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屬于不可抗力,為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的規定和要求,現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省建設工程計價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關于疫情防護費
2020年1月23日至4月30日期間,建設工程項目所發生的疫情防護費(含疫情防控物資及疫情防控專業人員費用),已簽證的按簽證計算;未簽證的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現場實際投入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數量,按45元/人·天計算,如建設單位提供疫情防護措施,則扣除相關費用。建設工程項目按要求進行人員隔離及核酸檢測的,隔離費用及核酸檢測費用(不含醫保報銷部分)按實計算。
二、關于人工、機械調整
2020年1月23日至4月30日期間,建設工程項目因疫情影響,導致人工、機械單價上漲及人工、機械降效的,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及情勢變更處理原則,有簽證的按簽證計算;未簽證的按期間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及機械乘以1.15系數計算。
三、其他規定
(一)疫情防護費及人工、機械調整均只計取銷項稅及附加稅費。
(二)本通知與《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建價〔2020〕7號)配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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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9月9日